粤教版 八年级下册6.1《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教学设计
粤教版 八年级下册6.1《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教学设计第3页

  (二)思考问题:

  1.商场经理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你能找出相关的法律条文吗?)

  2.你对商场经营者有何忠告?

  3.假如你是小张,你准备如何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4.通过这件事你对维权方面有何看法?

  法律依据:除宪法规定的关于人身权利受保护之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三)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表现在哪方面?

* 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小链接:合法搜查有五点具体要求:

  1.被搜查对象的范围: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和检查。因此,它并不是指任何公民,而是有特定的对象。

  2.搜查的目的: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3.搜查的性质: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

  4.执行搜查的人: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而不是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

  5.要依法进行: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没有搜查证的搜查,不管是何人,都是违法的,被搜查人有权予以拒绝。

* 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公民违反法律需要拘禁,须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进行。

  A.批准或决定单位: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B.执行单位:公安机关。

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