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刘长卿“刚而犯上,而遭迁谪”(高仲武《中兴间气集》)。第一次迁谪在唐肃宗至德三年(758)春天,由苏州长洲县尉被贬为潘州南巴(今广东茂名南)县尉; 第二次在唐代宗大历八年(773)至十二年间的一个深秋,因被诬陷,由淮西鄂岳转运留后被贬为睦州(浙江建德)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