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4.0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其中涉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7部法律的打包修改,其中对烟草专卖法法第八条作出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
第三章 烟草制品的生产
第四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
第五章 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和销售
第六章 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所作的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作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供稿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供稿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供稿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国家烟草专卖局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司, 编
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