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年代:2017
定价:79.0
长久以来,人们对于污名的既有认识往往局限于对缺陷和弱势的关注。一方面,将污名的源起归结到某种生理或心理的缺陷特质;另一方面,将污名的动机与维持简化为(政治上)强者对弱者的社会控制、排斥,或者(心理上)自我优越认同需求的下行比较,从而将污名纳入到一种强/弱或优/劣二元对立的解释框架中。导致此种境况的一个原因,在于对污名与歧视的强相关认识,使得人们过多地牵制于与歧视相应的严重污名及其具象,而忽视了污名本身更为重要的独立特性和根本诉求,从而对污名相比于歧视更为深远的影响熟视无睹。现实中,污名的日常实践与呈现远比我们所抽离出来的认识复杂、丰富的多。污名的心理动因与日常实践,污名的效应与应对也超出了一般社会性学习或情境性互动的范畴。能否以一种开放的、包容的、发展的视角来看待我们生活其中并赖以生活的日常世界,直接影响到我们对于人类自身及其生活世界相关的一切现象或问题的认知程度。柏拉图曾在《理想国》中提出过“洞穴囚徒”困境,作为对人类社会与真知的一种譬喻,其所展现的四重局限和困境,也正是我们认识污名、摆脱污名的局限和困境——人类受制于“自然差异” (身体)的局限、“标准”建构(知识)的局限、认知(真相)的局限,以及自我维持(主体)的局限。因此,必须首先认识到这四重局限,并对此尝试作出相应的回答,或才有可能真正理解污名。